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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规定,2015 年推免工作需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并于 9 月 28 日开通。为方便志愿申报天津大学推免生的考生提前参加复试,我校研究生院现已开通推免生网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gs.tju.edu.cn:8088/tuimian/ ,该系统仅为天津大学接收推免生的辅助系统,是前期复试采集信息唯一渠道,并于9月27日关闭。建筑学院复试方式采取分批次面试,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即止。
现在准备提前申报天大建筑学院的推免生,可先登录该系统进行申报和复试,待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凡复试合格的考生务必在9月30日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最终拟录取信息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第一批复试时间定于9月25日,将通过邮箱发送,请考生随时关注,
本批次考生需提交申请材料清单:(均采用A4纸打印,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
1、《天津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填报完成后生成打印);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3、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4、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6、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备有个人作品集,并加盖所在校的学院公章(或指导教师签字)供评审老师参考。
特别注意:直博生请将以上资料的电子版在9月24日之前发送到肖老师的邮箱tjuarcxhh@126.com,并打咨询电话确认。
此后复试时间安排,即9月28日至10月20日期间申报天大建筑学院的推免生,可以直接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选择我院相关专业进行申报, 复试合格的考生务必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拟录取信息,否则视为放弃。
本批次考生需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4、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备有个人作品集,并加盖所在校的学院公章(或指导教师签字)供评审老师参考。
要求所有考生将上述申请材料按序号顺序装订,个人作品集单独装订成册,复试时一并交给复试老师,所收材料,恕不退还。
所有考生在网上申报时,务必将相关信息填报完整、准确,并随时关注系统反馈的信息,当系统状态显示“已初审通过”时,我院将把复试通知发到考生邮箱,请考生及时查收,凡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将考生需提交的申请材料通过邮箱发送一份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可在参加复试时现场交给复试老师;当考生复试合格后,我们将发给考生《复试成绩合格单》,凡取得复试成绩合格单的考生务必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拟录取信息。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研招网(http://yzb.tju.edu.cn/ )进行公示。
联系人:肖海红 邮箱:tjuarcxhh@126.com
咨询电话:022-2740 2393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2014.09.10
附件一:
建筑学院各专业接收推免生复试内容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考核内容 | 考核形式 | 备注 | |
建筑学:(包括建筑系、技术所、理论所各自分组面试) | 学术型0813 | 面试要求学生对自己专业的突出方面作详细陈述,对学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查 | 面试 | 建筑技术方向可接收土木 物理 数学 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学生 | |
专业型0851 | |||||
城乡规划学 | 学术型0833 | 规划专业知识理解,规划前沿动态,口头表达能力,外语能力 | 面试 | ||
城市规划 | 专业型0853 | ||||
风景园林学 | 学术型0834 | 深入阐述对本专业的理解及其未来发展方向个人专业特长,口述能力,外语能力。 | |||
风景园林 | 专业型0953 | ||||
设计学 | 学术型0872 | 关于室内外专业知识理解,个人陈述专业设计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外语能力 | 笔试 | 上午 | 笔试学生自备绘图工具。 |
艺术 | 专业型1351 | 面试 | 下午 | ||
美术学 | 学术型0504 | 深入阐述对本专业的理解及其未来发展方向个人专业特长,口述能力,外语能力。 | 笔试 | 上午 | 笔试学生自备绘图工具。 |
面试 | 下午 |
附件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1、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可100%获得最高等级助学金(>=8400 元/年)资助;此外,还有机会获得9000 元学业奖学金、20000 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
2、对来自教育部批准的设有研究生院院校、“985 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含天津大学本校学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 1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 2000 元;对来自“211 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 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 1000 元。(上述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3、对于来自外省市“985 工程”、“211 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 500 元差旅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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