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公布宁波市海曙区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项公告

来源: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866 次  日期:2014-09-03 15:34:26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公布宁波市海曙区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项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根据《宁波市海曙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现将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体检时间和乘车地点

受检人员务必在2014年9月10日早上8:00之前到海曙区人民政府(宁波市灵桥路229号)对面琴桥停车场集合,乘指定车辆参加体检。

2、体检对象必须空腹,并随带身份证、体检费300元。逾期未到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3、体检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体检对象必须服从小组带队人员和体检医生的安排。随带的手机必须关机并集中保管。体检过程不得向外界联系,不得向体检医生说情、打招呼,不得擅离体检现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无理取闹。对违反体检纪律和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体检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人力社保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5、体检对象对心率、血压、视力、听力等四个能当场告知的项目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向小组带队人员申请复查,经同意后可以按规定进行复查。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与原结论不一致的,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费用(含复检)由体检对象自理。

7、体检结束后,体检对象经小组带队人员同意后方可自行返回。

8、体检结果另行公告。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九月三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2014年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城管协管员体检结果公示
下一篇:公布宁波市海曙区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公布宁波市海曙区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项公告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