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党群系统事业单位2014年5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已于6月29日结束,将于7月18日(星期五)进行资格初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此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合格线按笔试科目分别划定为:教育类55分,一般类、医疗类、护理类50分。
考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14年7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至当天资格初审结束。
(二)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委党校304教室(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5号,龙岗中专旁)。
三、资格初审范围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划分为A、B、C三种级别,划分办法如下:
A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岗位拟聘名额3倍范围内的考生划为A级。此类考生具备初审资格,且必须于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否则取消其初审资格。
B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岗位拟聘名额4至8倍范围的考生划为B级。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为能及时递补,此类考生须于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可能的递补至报考岗位的初审结束,否则取消其递补资格。
C级:拟聘人数8倍范围外的考生,不具备初审资格。
注:资格初审级别为“A”和“B”的考生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在2014年7月18日上午9:00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各位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深圳市龙岗区事业单位2014年5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备齐资格初审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招聘单位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由考生在参加资格初审前自行准备。考生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二)考生须本人按时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审查结果为准。
(三)在此次招聘中部分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暂时代替(证明中必须包含本人照片,照片应盖骑缝章);考生面试入围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则必须提供身份证。
(四)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资格初审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被取消资格。资格初审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审现场,否则取消资格。部分考生可能会候审时间较长,请自带足够的水和食物备用。
五、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5-28909791。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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