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直接递补参加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屏山县部分岗位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递补资格审查及直接递补参加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
进入递补资格审查及直接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屏山县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直接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
职位编码14135083、14135011岗位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和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已参加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提供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14年7月10日下午18:00点前到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考核股(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B楼一楼B0102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4年7月11日参加体检。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加盖印章)。
三、体检时间与集中地点
体检对象:递补参加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和直接递补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时间:2014年7月11日(星期五)早上8:00
集中地点: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考核股(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B楼一楼B0102室)
四、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一支及体检费220元。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2014年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免体检。
联系电话:0831-5700223
附件1:体检须知
附件2:屏山县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直接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情请见:http://www.ybrc.gov.cn/exam/20801/2155_1.html
序号 | 职位编码 | 岗位名称 | 报考单位 | 准考证号 | 总成绩 | 排名 | 招聘名额 | 备注 |
1 | 14135083 | 小学语文教师 | 屏山县乡镇小学() | 14510042411 | 57.59 | 13 | 10 | 资格审查 |
2 | 14135011 | 农技员 | 屏山县龙华镇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 | 14510113516 | 62 | 4 | 3 | |
3 | 14135007 | 农技员 | 屏山县新安镇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 | 14510113903 | 62.62 | 5 | 4 | 体检 |
4 | 14135007 | 农技员 | 屏山县新安镇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 | 14510113902 | 62.46 | 6 | ||
5 | 14135026 | 植保植检员 | 屏山县植保植检站() | 14510110603 | 68.49 | 2 | 1 | |
6 | 14135041 | 财务人员 | 屏山县委县政府接待办() | 14510110730 | 61.16 | 2 | 1 | |
7 | 14135158 | 药剂医生 | 屏山县清平彝族乡卫生院 | 14510082526 | 55.5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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