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拟聘用陈春艳1人为光明新区审计中心雇员。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http://www.szgm.gov.cn/publish/main/1/9/28/31/2014/07/01/20140701092949828892551/index.html
序号 | 姓名 | 职位编号 | 准考证号 | 体检结果 | 复审结果 | 考核结果 | 复审或考核 不合格的原因 |
1 | 陈春艳 | 140502 | 02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无 |
公示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7月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办公室(地址:光明新区塘明路1号光明新区管委会大楼508B办公室,邮编:518107,联系电话:88211640,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深圳市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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