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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省阳光招生问答:招生政策规定

来源:湖北招生考试网    阅读:1109 次  日期:2014-06-24 09: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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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招生政策规定

18.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保持稳定不变的政策规定有哪些?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稳定不变的主要政策规定有以下10个方面:

(1)高考考试科目仍实行3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采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2)坚持录取标准,严格执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

(3)严格招生管理,考生一经录取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常规录取结束以后,对新生不报到空出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实行补录。本科不进行补录。

(4)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校招生计划全部在教育部指定的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执行和管理,未经省招办公布的高校及招生计划不得在我省招生。

(5)普通高校招生所有批次、各类志愿全部实行知分知线填报志愿。所有考生都在公布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后登录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志愿,考生上网填报志愿时间是6月25日至6月28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17:00时。

(6)教育部继续给我省安排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我省省属院校继续开展面向贫困地区招生试点工作,并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

(7)继续实施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技能高考和高职单招,并扩大技能高考专业(类别)范围,扩大实行单招的高职院校以及专业和招生规模。

(8)第一批本科、提前批文理类本科、艺术本科(一)、提前批文理类本科和高职高专、提前批艺术类和体育类高职高专和第四批高职高专(一)(二)的志愿结构和录取方式不变。

(9)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省招办将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和计划数向社会公布,未录取考生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办法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投档。

(10)全省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统考。报考高校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统考,且统考合格才有资格参与美术类专业录取。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实行校际联考,联考专业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学、摄影、舞蹈学等。高职高专非美术类专业实行校际联考,联考专业有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艺术主持、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演艺主持方向)、摄影、舞蹈。艺术本科(三)非美术类按照校际联考的专业实行分类划线,按各类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合格录取控制分数线。

19.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在哪些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

(1)本科全面实行平行志愿。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体育本科、艺术本科(二)和艺术本科(三)的美术类专业以及艺术本科(三)实行校际联考的非美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

(2)实施农村考生专项计划,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考生的比例。第一批本科院校中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经教育部批准实行自主选拔试点的高校,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农村考生专项计划。同时,我省省属一本高校也安排部分农村考生专项计划,招收我省28个国家级和3个省级贫困地区的高中阶段具有在当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农村户籍考生。

(3)调整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规定。根据教育部教学【2014】2号文件,自2014年起,按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4)调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统测合格划线办法。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统测各项目只划一条专项统测合格线,不再划两条合格线即基本合格线和特别优秀合格线(打“*”)。达到全省专项统测合格线的考生,其录取的文化成绩标准是二本线,还是降到二本线的65%由招生院校确定。

(5)探索对特殊类型专业实行分类投档录取办法。对本科批次文理类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部分院校具有办学特色、但报考考生较少,经院校申请同意的特殊专业实施分类投档录取(有特殊要求的个别高校除外),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只投档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投档线可以低于本校校投档线但不能低于院校所在批次线。批量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可以由学校在批次线上、填报了本校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征求考生意见后录取。实行分类投档的专业与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6)调整部分高考加分政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取得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经个人申报,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可在高考成绩上加10分投档。符合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应届毕业当年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个运动项目的专项测试,测试成绩达到省统一规定标准的,可以在高考成绩上加10分投档。从2014年起,继续保留烈士子女高考成绩可以加20分投档的优录政策,取消烈士兄弟姐妹加分政策。

(7)进一步加强对艺术类、自主招生、单招等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力度。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严格控制艺术类招生规模,逐步提高艺术类文化录取线。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14年起逐步提高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等专业的文化成绩要求。

(8)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示力度,重点加强对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民族班、民族预科班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录取要求和录取结果的全部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等。

 

20. 什么是高考总分和特征成绩?录取时如何使用?

高考总分是指考生高考各科成绩的总和。特征成绩是指考生的高考总分和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的总和。例如某一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总分为570分,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加10分,其特征成绩为580分;某一汉族考生的高考总分为570分,没有政策性照顾加分,其特征成绩仍为570分。省招办投档一般采用考生特征成绩。录取时,有的院校使用高考总分,有的院校使用特征成绩,院校录取采用哪种成绩,可查看院校的招生章程。

21. 什么是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批次线)?划分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虑哪些因素?

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全省考生高考成绩水平和招生计划,按一定的比例确定的录取新生的各批次、各科类最低成绩标准。各批次、各科类的批次线都不同,科类一般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文史类和理工类又分为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批次线是确定考生录取资格、执行招生政策的一个重要指标,除有政策规定的特殊类型录取降分外,院校只能录取所在批次线上的考生,只有高考特征成绩达到或超过批次线的考生(通常称“上线考生”)档案,才有可能投到高校,由高校选择录取。我省各批次各类型的志愿均在公布高考成绩和批次线以后填报,批次线可更好地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比如某考生的特征成绩达到了第一批院校的批次线,就可以填报第一批和以后各批次的志愿。

划分批次线主要考虑了以下一些因素:(1)各批次院校在鄂招生计划数;(2)全体考生高考成绩总体水平和各分数段考生人数情况;(3)按一定的划线系数,确保高校有一定的生源选择余地,批次线上的考生人数要大于院校招生计划数。综合以上因素,经过计算机程序测算出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省招委批准后执行。

22.什么是投档排序成绩?各类型录取的投档排序成绩如何构成?

投档排序成绩是指投档时采用什么分数把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这个分数就是投档排序成绩。不同考试类型、不同志愿结构(单一志愿、平行志愿)采用的投档方法不一样,投档排序成绩就不一样。具体有下面几类投档排序成绩。

文理类:单一志愿投档排序成绩为高考总分+优录加分;平行志愿投档排序成绩:高考总分+优录加分+语文×10-3+数学×10-6+外语×10-9。

艺术类:使用统(联)考成绩的单一志愿,投档排序成绩为:(文化成绩×40%+统(联)考成绩×60%)×2;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排序成绩:(文化成绩×40%+统(联)考成绩×60%)×2+统(联)考成绩×10-6,当多名考生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时,统(联)考成绩高的优先。

体育类:本科平行志愿的投档排序成绩:(文化成绩×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75%)+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10-6,当多名考生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时,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成绩高的优先。体育高职高专单一志愿的投档排序成绩:文化成绩×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75%。

技能高考投档排序成绩为:(技能操作考试成绩×70%+文化综合考试成绩×30%)×2。

高职统考投档排序成绩为:高考总分+优录加分。

23.什么是院校调档分数线(简称校线或院校投档线)?预估院校调档分数线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院校调档分数线是指以院校为单位,按招生院校同一科类(如文科或理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一般为120%以内),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投档后自然形成的该校某科类调档最低成绩标准。每一所院校都有自己的调档分数线。省招办投档时,将填报了该校志愿且成绩在批次线上的考生档案,按特征成绩或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院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进行投档,自然形成校线。通常情况下,校线往往高于批次线,生源不足的院校,其校线等于批次线。考生的档案能不能投给学校,最关键取决于特征成绩或排序成绩是否达到了校线。

例如,2013年第一批本科清华大学理工类计划60人,该校平行志愿投档后,校线为663.119140139,低于这个分数的考生,档案就投不出去。

正确预估招生院校的校线水平,对提高志愿的有效性,增加录取机会起着决定性作用,是填报志愿的关键所在,也是难点所在。由于各院校的校线在投档前谁也无法事先知晓,是在投档后形成的,考生选报志愿时,只能根据掌握的有关情况和历年招生资料,作个大致的估计。通常用粗估方法预测校线,主要是通过比较某院校往年在本省的投档校线、录取线、录取考生平均分和生源等资料以及一定的规律,进行类推预测。对填报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院校志愿,考生应结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预估学校的校线,建议考生将近几年校线相近的学校进行归类,对同类学校大致预估一个校线。预测学校今年的校线,不能仅仅统计填报高校往年的校投档线高于批次线多少分,还要知道自己在全省同科类考生中的位次(排名),以及预填报学校往年校线分数所对应的位次,如果两个位次一致和相当,填报后录取的可能性就大;如果两者相差过大,落选的可能性就大。找准位次,应该比单纯比较分数更准确。例如,2014年第一批本科的招生计划增加幅度较大(预计理工类增加4000个左右),第一批本科批次线所在的排序位次(排名)比2013年估计会下降,分数预计在7分左右,所以考生在预估填报院校校投档线时,还要比较今年的招生计划与往年计划的变化情况。此外,近几年有些学校在我省的校线比较平稳,有些学校的校线起伏较大,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考虑这些变化。

24.招生计划是怎样公布的?何时公布?

省招办通过2014年《湖北招生考试》杂志和湖北招生信息网于6月份公布招生计划。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录取批次(提前批、第一、二、三、四批);学校全称及代号;院校所在地点;招生总数;科类(文科、理科、艺术、体育);招生专业、代号及人数;学制;收费标准;生源范围等。

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时查阅学校,对招生计划的编排按高校所在地区排列:同一批次、同一科类的招生计划按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集中排列,如“北京市”条目下,将地处北京市的学校编排在一起;“湖北省”条目下,将地处湖北省的高校编排在一起。

招生计划共分八部分,登载在《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5、6、7、8期。第一部分为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第二部分为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三部分为第二批本科院校,第四部分为第三批本科院校,第五部分为第四批高职高专(一)院校,第六部分为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第七部分为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院校,第八部分为招收参加高职统考和技能高考的中职毕业生院校。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5期登载:第一部分招生计划。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6期登载:第二、三部分招生计划。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7期登载:第四部分招生计划。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 8期登载:第五、六、七、八部分招生计划。

25.阅读招生计划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考生填报志愿要以2014年《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5、6、7、8期登载的招生计划为准。院校名称前的4位数字为院校代号,专业名称前的2位数字(或字母)为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后括号内的内容为专业方向(名称)等。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中,院校及专业代号系省编代号,仅限湖北省考生及在湖北省招生的院校2014年使用。

(2)本科学制一般为四年、高职高专学制一般为三年,在招生计划中均不注明学制年限。对学制有特殊规定的,如7年制本硕连读专业,则在专业后面标明“7年”,高职高专为两年学制的,则标明“2年”。

(3)招生计划中公布的各院校学费标准系各院校提供,有些院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实际的收费标准按院校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4)高考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通过查询招生章程、向学校咨询等方式了解所填报院校(专业)对外语语种的要求,是否招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

(5)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院校指定地区且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生源范围在专业后面注明。

(6)少数院校在我省有西藏班计划,西藏班计划在专业后注明,录取到西藏班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到西藏工作一定的年限。

(7)考生要对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自身的体检结果,在填报志愿时,避开院校不予录取的相关专业或考生不宜就读的相关专业。

(8)部分院校的有些专业对英语口语和单科成绩有要求,考生要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和向有关院校咨询。

26. 什么是上线落选?为什么会出现上线落选?

为了让高校和考生有一定的选择余地,每个批次划线时,要保持上线考生数略多于招生计划数,部分达到批次线的考生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被该批次院校录取,通常称为上线落选。每一批次录取完毕后,总有一些特征成绩达到或超出批次线的考生没有被该批次院校录取。

上线落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院校志愿填报失误落选。考生成绩达不到填报院校的校线,各志愿都落空,没有机会参与投档而落选。

(2)填报志愿过少落选。填报的志愿太少,如只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填报院校落选后,再没有机会参与其他院校录取了。

(3)专业志愿填报失误落选。部分分数较高的考生全部填报热门、紧俏专业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虽然档案投到了学校,但高校无法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被退档。在去年的一本平行志愿录取中,退档考生中大部分是因为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希望引起考生重视。

(4)填报了因身体条件高校不予录取的专业。

(5)相关科目成绩偏低,达不到学校录取要求。有的考生虽然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的校线,但由于某一门单科成绩太低,或者与填报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没有达到学校要求,学校不予录取。此外,还有因档案内容不全、不真实等原因而落选的。

27. 什么是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考生录取后如何领取纸介质档案?

高校招生考生档案分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是院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考生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电子档案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与考生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电子档案中的报名信息、志愿信息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因考生本人填写或校对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录取过程中所说的“档案”指的是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材料和优录证明材料等。纸介质档案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的组成部分。

我省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统一管理,不进入省招办招生录取现场。所有录取考生(包括军事院校录取的新生、空军和民航招收的飞行学员)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领取纸介质档案,考生报到时自己带到高校。领取纸介质档案的时间一般在8月下旬至9月底,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办确定并公布。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到招办指定地点领取纸介质档案。

28. 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加分投档的政策性照顾?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如同时符合下列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少数民族考生;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③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取得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的考生;

④在国家规定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个运动项目中,符合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在应届毕业当年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专项测试,测试成绩达到省统一规定标准的考生。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世界中学生体育竞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牵头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或省教育厅发文举办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⑤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如同时符合下列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②烈士子女。

(3)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湖北省属高校时,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时符合第(1)(2)(3)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

(4)在我省参加高考录取的外省籍随迁子女,享受教育部统一规定且我省实施的优录加分政策。

29. 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考生如何办理优录证明材料审核手续?

(1)少数民族考生须经县(市、区)公安和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经市(州)和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3)台湾省籍考生须经省台办审核盖章。

(4)体育竞赛优胜者须经市(州)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5)烈士子女须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6)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须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7)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须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8)农村独生女须经乡、县(市、区)、市(州)人口计生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核盖章。

(9)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农村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经公安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审核盖章。

优录资格审核实行部门负责制。考生优录身份认定和相关原始证件的真实性由优录项目涉及的县(市、区)、市(州)及以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在加分投档项目审核中,对考生出具证件的真伪和其身份的确认,谁审核,谁签字(盖章),谁负责。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接受本地报名考生优录申报,核实考生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检查证明材料是否完整,相关部门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市(州)招办负责复核考生申报项目和证明材料,汇总检查县(市、区)招办报送的考生信息无误后上报省招办。省招办汇总全省考生优录信息,向社会公示加分投档考生名单,接受举报并协助调查核实,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处理举报核实后的考生。县级招办和中学要公示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省招办公示的考生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30.优录加分在录取过程中如何使用?

对经审核、公示符合优录加分条件的考生,省招办在投档时,将考生优录分加入考生高考总分,形成考生特征成绩,并按考生特征成绩进行投档。从近几年录取情况看,一般院校在录取时使用考生的特征成绩,即认可考生的优录加分。但也有部分高校不采用考生特征成绩进行录取,按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录取。享受优录加分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要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对不认可优录加分的高校要慎重考虑,尽量有效利用优录加分。

31.农村独生女考生加分在什么范围使用?

经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和省招办公示的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我省的省属高校,可以在其高考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这类考生报考省外高校和在鄂的部委属高校不能享受加分投档政策。

32.我省2014年对哪些高考加分项目进行调整?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省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取得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经个人申报,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可在高考成绩上加10分投档。

(2)在国家规定的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8个运动项目中,符合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应届毕业当年参加全省统一组织专项测试,测试成绩达到省统一规定标准的,可以在高考成绩上加10分投档。

(3)从2014年起,我省继续保留烈士子女高考成绩可以加20分投档的优录政策,取消烈士兄弟姐妹加分政策。

2014年我省除对以上优录加分政策进行调整外,其它现行优录加分政策保持不变。

33. 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的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报考所在市(州)高校,神农架林区的考生报考宜昌市、十堰市、恩施州的高校,可享受加分投档照顾政策,投档时有什么规定?

恩施州、十堰市及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所在市、州高校者,神农架林区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十堰市、宜昌市、恩施州高校者,可以在其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恩施州、十堰市的本科院校录取当地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在鄂招生计划的50%。

34.考生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为什么不能取得学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管理规定,高校当年录取的新生由各学校直接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入学新生核对注册。凡未经生源所在地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只有注册的学生毕业时才能获得普通高校学历文凭证书。湖北考生只有经湖北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后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历文凭证书。

35.我省对复读生参加高考和招生录取有没有特殊规定?

除军事院校、公安现役院校、直招士官生和大部分高校保送生以及部分院校(专业)明确规定不招收复读生外,我省对复读生没有其它的政策限制。尽管如此,由于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有限,尤其是重点院校优质教育资源的竞争非常激烈,建议考生不要轻易放弃录取机会,不要轻易选择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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