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关于公开征聘教育系统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区教育局决定向社会公开征聘教育系统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参与全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聘对象
年满18周岁在利州区生活或工作、关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欢迎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干部、企业人员、村(社区)干部、法律工作者、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其他社会热心人士参与。
二、征聘条件
1.有较好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正义感和责任心。
2.关心教育事业。
3.有一定的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奉献精神。
5.属公益性质,无工资待遇。
三、教育系统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查阅、摘抄、复印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参加与教育系统相关的会议、监督检查和评议活动。
3.可以进行明查暗访,有权要求被监督对象就有关政风行风问题做出说明。
(二)义务
1.积极宣传有关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精神,对社会各界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引导工作。
2.深入调查研究,广泛联系群众,及时收集、反映人民群众对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帮助做好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4.受邀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征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申请方式可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形式,报名需填写利州区政风行风监督员申请表(可在利州教育网下载或区教育局纪检办公室领取),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或照片电子底版,于2014年6月15日至6月30日递交到利州区教育局纪检办公室(利州区博文路64号)。除现场报名外,也可直接将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276379111@qq.com,收到“邮件回复”即为申报成功。报名联系人杨军,联系电话15283993686。
(二)考察审核。区教育局纪检组将专门组织人员通过咨询、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审查,区教育局党组会研究决定选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20-30人)。
(三)颁发证书。区教育局颁发义务监督员聘书。聘期为1年,到期后如愿续聘可续聘。因自身原因不能或不宜继续履行职责时,可提前解聘。
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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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申请表.doc》来源于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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