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公安部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公安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标准,除以下项目标准调整外,其他项目和标准均按照《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实施”,现将调整项目通知如下:
1. 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含文、理科);
2. 体能测试:男生1000米在4'05''以内(含4'05'')、女生800米在4'00''以内(含4'00''),立定跳远男生在2.2米以上(含2.2米)、女生在1.5米以上(含1.5米);
3. 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按照公安部2006年印发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政审工作,由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向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发函,协助、配合做好招生政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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