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业厅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 |
资格复审时间 | 2014年5月21日下午3:00-5:00 |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 复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35号湖北省林业厅办公楼320室乘车路线:乘坐586、811、723等公交元宝山站 |
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二、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选调生无论报考任何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须提供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三、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四、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
其他事项 |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招录机关。 |
联系电话 | 027-51796320 |
附件:湖北省林业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hbrsks.gov.cn/node/383 | |
湖北省林业厅 2014年5月19日 |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 |||||||||||||||
招录单位(盖章):湖北省林业厅 | |||||||||||||||
招录机关 | 招录职位 | 职位代码 | 招考人数 | 姓名 | 准考证号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申论 | 公安基础知识 | 综合知识测试 | 笔试折算分 | 排名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工作单位 | 备注 |
省林业厅 | 主任科员及以下 | 2001088001 | 1 | 梁玉洁 | 10230352801 | 61.6 | 75 | 33.815 | 1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林学 | 鄂州市林业局 | |||
刘会平 | 10230451020 | 67.2 | 60.5 | 32.0925 | 2 | 华中农业大学 | 林学 | 湖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 |||||||
刘宽舒 | 10230241601 | 60.8 | 67 | 31.795 | 3 | 北京林业大学 | 园林 | 湖北省京山县宋河镇人民政府 | |||||||
主任科员及以下 | 2001088002 | 2 | 侯翔文 | 10230100419 | 76 | 58.5 | 34.0625 | 1 | 西安工业大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焦作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 | ||||
汪惠蕾 | 10230499230 | 66.4 | 69.5 | 33.8975 | 2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无 | |||||||
胡雅娟 | 10230510130 | 72.8 | 58.5 | 33.1825 | 3 | 中南民族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 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祝伟才 | 10230470222 | 63.2 | 70 | 33.13 | 4 | 湖北中医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黄梅县财政局 | |||||||
陈 洁 | 10230552215 | 66.4 | 66 | 33.11 | 5 | 华中师范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黄石一中 | |||||||
刘 欢 | 10230051407 | 64 | 68.5 | 33.0125 | 6 | 军事经济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无 | |||||||
备注:1、从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笔试折算分=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2、公安(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笔试折算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55%+申论试卷成绩×45%)×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20%。3、其他职位,笔试折算分=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55%+申论试卷成绩×4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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