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即“法学(实验班)。2008年,教育部批准中国政法大学进行法学教育模式改革试点,实施“六年制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2010年以“六年制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为基准模式的“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被确定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考生报考时,可参照2011年各省“法学(实验班)”录取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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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法大学网 阅读:1892 次 日期:2014-05-13 09:4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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