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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院201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精神,将我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实行差额复试,加大面试力度,重视对拔尖人才的选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
二、复试小组成员
学院成立博士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博士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的职责为: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组长:向德平
成员:郑杭生、江立华、夏玉珍、谢舜、黄承伟、杨敏、李雪萍、李亚雄、陆汉文
秘书:翟娟
三、复试分数线
英语不低于40分,专业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90分
四、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时间、具体程序和要求
1、报到时间:4月22日下午14:30—17:00
2、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3号教学楼五楼社会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3、资格审查:报到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下述材料:
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反映自己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影响的代表性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4、缴费:复试报到时缴纳复试费100元。
5、复试时间安排:4月23日上午8:30—11:30,地点:华中师范大学3号教学楼五楼社会学院会议室。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与能力:考察考生的学术基础、创新能力、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和方法掌握程度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听力和口语
(三)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专业素质与能力占70%,外语听力和口语占30%。
2、初试和复试的权重为50%和50%。
3、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社会学院
201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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