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
4月8日 | 上午8:30 | 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 | 广安门医院综合楼8楼会议室 |
周二 | 下午2:00-2:20 | 心理测试 | 广安门医院综合楼8楼报告厅 |
4月9日周三下午2:00-4:00 | 专业课笔试(考生须带第二代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 广安门医院综合楼8楼报告厅 | |
4月10日周四下午1:30 |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临床技能考试和综合面试 | 广安门医院综合楼4、5、8楼会议室 | |
4月11日周五上午8:00 | 体检 | 广安门医院门诊楼11楼 |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权重为5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临床技能考试和综合面试(权重为50%)。
3、资格审查
(1)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
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包括报考材料审查、基本素质审核及心理测试;基本素质审核按A、B、C给与分级评定。
材料审查包括:
①复试通知书及准考证原件;
②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
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⑤考生政治思想情况表原件(大学研招办网站下载)、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素质及能力(大学研招办网站下载);
⑥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二、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经我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则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4、研究生体检结果不做另行规定,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三、复试及拟录取名单查询
考生查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时间:4月17日~4月27日;
拟录取名单公示位置:广安门医院综合楼1楼公示栏
四、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考生接待电话88001241
监督举报电话88001255、88001220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教育处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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