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街城市管理工作,充实城市管理工作人员队伍,越秀区农林街办事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协管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
(二)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身高165cm以上;
(四)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有吃苦耐劳精神;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相关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本地户籍居民、退伍军人、党员、团员以及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4年4月7日(星期一)至4月11日(星期五),正常工作日的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
(三)报名地点:越秀区农林街城管综合执法队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37号2楼)。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学历证、身份证、失业证、计生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其所有原件的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越秀区农林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三、体检与政审
拟聘用人员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级别医院进行体检,城管执法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结果审查和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城管执法队将择优依次替补人选。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布招聘结果:城管执法队根据体检和考察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农林街党政办申请复核。
(二)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按照街合同工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依法购买社会保险,另有一定的绩效奖励。
五、注意事项
由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越秀区农林街党政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87786280
越秀区农林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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