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5-7人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和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副教授职称以上不少于3人),复试小组的每位成员认真负责地对每一位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复试,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评分及评价,并提出是否拟录取意见。
三、复试细则
1.复试分数
按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复试分数线)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在A类考生分数线的基础上划线。“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线另定。
学院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1:1.5,确定最终的复试分数线。计算时不含推免生。根据复试分数线,按报考同一专业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的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方式
包含专业课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时间2.5小时,心理学基础知识笔试70分,各专业笔试50分,满分120分。面试由学院及各专业系所组织,包括综合考核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两部分,满分210分。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20分)+综合考核成绩(150分)+外语口语听力测试(60分),满分330分。
3.复试内容
(1)复试笔试科目
心理学基础知识笔试:心理学导论
各专业笔试:
基础心理学相关科目(适用基础心理学专业)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相关科目(适用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
应用心理学相关科目(适用应用心理学、应用心理专业)
(2)复试面试内容
综合考核占150分,考察考生掌握所报考专业基础知识的程度并能运用这些知识来分析相应的现实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政治态度等(口试)。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60分,包括能听懂外语问题,能阅读相关的专业文献,用外语阐述与专业相关的问题。
(3)心理测试
复试期间,组织考生完成心理和综合素质的测评卷。
4.拟录取排名方法
按专业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序后,依次决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复试成绩(330分)
5.拟录取名单公布
拟录取名单确定无误后,在考生离校前给予告知并公布,并发放相应的政审、调档、合同等材料。
四、体检工作
学院在复试结束公布拟录取名单后,组织拟录取考生填写体格检查表,粘贴照片后院系所盖章(照片骑缝处),并督促考生按时前往校医院体检。
五、其他问题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考试违纪、身体健康不符规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标准的,不予拟录取。
2、实行复议制度。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有专人受理和负责。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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