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是经江苏省卫生厅批准,由宿迁市人民政府主办,按照国家住建部、发改委《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规划兴建的一所高等级公立医院。医院位于宿迁市市府新区,北依京杭大运河风光带,南临古黄河生态公园,占地面积330亩,总设计床位2000张,总建筑面积约25.9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6.2亿元,预计2014年下半年投入运营。新建的市第一人民医院从打造宿迁医疗高地入手,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建成后将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为一体,设备先进、科室齐全、人才一流,具有中心城市公共卫生服务辐射功能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医院遵循“一手抓基建,一手抓人才”的建设方针,面向全国诚招各类人才。现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2、2012年、2013年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0日至1996年3月5日期间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生不得报考。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版,见附件2)为准。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人事考试中心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专业参考目录、体检标准、考察标准等)。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2月22日9∶00-3月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4年2月22日9∶00-3月5日20∶00;
缴费时间: 2014年2月22日9∶00-3月6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om/。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市卫生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人社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且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4年3月8日12∶00—16∶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市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市卫生局联系(0527—84389310)。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301)。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迁人事考试网www.sqrsks.com。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3月12日—14日。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301)。
(三)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参考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A类,但不含申论)。
笔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8:30—10:1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市卫生局组织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届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其他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它所有证件和材料。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为防止资格复审无限期递补,规定递补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面试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4版)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聘用审批截止时间)。公示结束后3日内,市卫生局组织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在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聘用资格,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社局、宿迁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527—84359151(宿迁市纪委派驻宿迁市人社局纪检组);
0527—84389317(宿迁市纪委派驻宿迁市卫生局纪检组)。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卫生局
2014年2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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