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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发布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的通告

来源:南京市建邺区招生网   阅读:787 次  日期:2014-01-16 09: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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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时间、发布内容及考生获取成绩办法

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省统考评卷工作已经结束,考生成绩将在1月15日后,以《考生成绩通知单》的形式,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统一下发。《考生成绩通知单》的内容包括考生的考生号、姓名、单科分、总分以及总分在同类型考生(音乐或美术)中的位次。

应届毕业生到所在学校、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到报名所在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领取《考生成绩通知单》。此外,考生也可于1月15日下午17时以后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或拨打16883850声讯台查询自己的成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声讯台仅作为成绩查询的辅助手段,考生成绩以《考生成绩通知单》为准。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文件规定,我省在发布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的同时,一并公布专业省统考合格线。

二、相关提醒

1、艺术类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2014年6月底发布高考文化统考成绩时一并公布,高职(专科)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在8月初公布。

2、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院校的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油画、版画、壁画)、中国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参加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校考专业,对省统考成绩的要求按照有关院校规定执行。

3、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的测试并取得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三门方可填报院校志愿;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还必须参加两门学业水平选修科目的考试。专业省统考未达合格线的考生,可以参加有关院校不要求“双合格”的专业的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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