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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2013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工作安排

来源:内蒙古大学   阅读:795 次  日期:2014-01-07 11: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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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2013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1.符合《内蒙古大学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简章》所要求的报考条件。

2.具有本科学历并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工程硕士考生,“GCT总成绩百分位”不低于29.2%。

具有本科学历但无学士学位的工程硕士考生, “GCT总成绩百分位”不低于54.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报考工程领域所属学院负责。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该表由考生登录网上报名时的信息平台下载打印,照片须加盖推荐部门人事公章,推荐部门名称须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一致;3份表格均为原件,即必须加盖红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2份。

三、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报考工程领域所属学院负责。复试时向所报考学院提交《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具体安排请咨询各相关学院。

四、录取工作

根据全国联考成绩和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1月7日

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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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doc》来源于内蒙古大学,最近更新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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