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程序,拟聘人员已经公示且无异议,现将编外岗位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办理等事项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4届毕业生
2013年12月17日—20日,到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书。本人须带所在学校已填写并盖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待本人交验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后(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二、非在职的往届毕业生
2013年12月17日—20日,向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提供本人婚育情况、现档案存管机构名称等信息。
待相关手续办结后,签订聘用合同。具体时间由人事处人事科另行通知。
三、在职人员
2013年12月17日—20日,向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提供本人婚育情况、现档案存管机构名称等信息,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合同证明。原工作单位在外地的,其人事档案应放在当地人才中心。
待相关手续办结后,签订聘用合同。具体时间由人事处人事科另行通知。
四、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详细流程:见附件。
五、确因用人部门(学院)工作需要,2014届毕业生和非在职的往届毕业生可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到所聘岗位见习。见习津贴由用人部门(学院)支付。正式聘用合同签署后,见习自动终止。
六、相关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16225,84616040
地址: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科,行政楼313室。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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