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13年从村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恩施州2013年从村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报考该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公告附件)。关于综合成绩同分情况的处理以《报考指南》第十二条解释为准。体检合格人员达不到职位计划1:1.5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参加体检、考察。(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3年12月18日上午7:30到州委大院内报到、集合点名(州委组织部档案楼前)。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请体检考生凭身份证、笔试或面试准考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并携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一寸照片一张。
2、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包括饮料)。
3、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等政策进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十一条解释为准。
4、体检后,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在体检结果未正式出来前(约2天)尽可能不要离开恩施。招录机关和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不得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机构必须对两次体检情况综合评判,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从报到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
联系电话:0718-8429026(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18-8235827(州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科)。
附件:恩施州2013年从村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入围体检考生名单详情参考:http://www.es12333.com/PublicService/Notices/ItemView.aspx?Action=jwTbyiqOlJ4=Crossbar=MCE5W7Pt6XY=Command=$ListItem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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