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艺术专业统考有关通知
一、考点设置:
音乐学专业: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
美术学及艺术设计专业: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
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
播音和主持专业: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
体育舞蹈专业:昆明学院
二、专业考试科目和要求:
舞蹈类(总分300分)
考试科目
1.舞蹈综合素质(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1)口试(舞蹈常识问答)(20分);
(2)舞蹈基本素质测试(身体条件、舞蹈基本功测试)(130分);
2.舞蹈自选片段(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舞蹈自选片段展示,限时1-2分钟)
3.舞蹈动作模仿(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模仿舞蹈动作、舞姿、韵律和节奏)
考试要求
1.服装要求:
(1)“舞蹈素质与基本功测试”考生必须穿紧身衣裤、练功鞋应试。
(2) “自选片段”原则上要求考生身着练功衣裤表演即可。若因作品需要必须穿着舞蹈服装的,以代表性服装(裙子、披风、帽子等)为宜。凡因更换服装延误考试时间、影响考场秩序者,将视为弃权。
2.音乐要求:
考生自备“自选片段”音乐,必须单首单碟按正常格式刻录成CD盘保存。进入考场前按指定地点交由考务人员保管,以备表演时播放。考试中如发生音质不清楚、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播音和主持(总分100分)
考试内容
1. 基本条件(20分)
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普通话标准;形体、形象、气质较好;身高原则上女生不低于1.60米,男生不低于1.70米。
2. 基本素质
(1)朗读指定文学作品(25分)
考查方式:现场抽题后朗读指定文学作品。
时间要求:1分钟以内
作品范围:各类题材中外文学作品。
表达要求:语音准确、音色圆润,语流顺畅、语言感悟能力强,声情并茂,体态自如,能准确传达文章的意义和内涵。
(2)播报新闻稿件(25分)
考查方式:现场抽题后播报指定新闻稿件。
时间要求:1分钟以内
作品范围:指定新闻稿件
表达要求:普通话准确、无错音,吐字清晰、音色优美,语言流畅,稿件理解准确。
(3)即兴评述(30分)
考查方式:对抽到的新闻稿件进行评述。
时间要求:1分钟
表达要求:思路清晰、逻辑严密、语流顺畅、重点突出、言之有物。
命题范围:关于亲情、友情、道德、环保、社会现象、热门话题、校园话题等。
体育舞蹈
考试内容及分值
考试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具体考试内容及分值见下表:
1.基本形态,考核考生身高和身体形态。
2.综合素质,考核考生芭蕾、基础乐理和体育舞蹈基础技术。
(1)芭蕾、基础乐理考试包括:软开度、平转、跳跃和节奏感等四个内容。
(2)体育舞蹈基本技术考试包括:伦巴舞、恰恰舞、桑巴舞、探戈舞、快步舞和华尔兹舞等六种指定舞步的完成。
3.体育舞蹈自编组合,考生单人或携舞伴,在1分钟内展示自编组合主项舞,必须包括两个舞种,伴奏音乐考生自备。
4.体育舞蹈抽选组合,考生从备选的三个舞种中随机抽签作为副项舞,单人或携舞伴在1分钟内展示,伴奏音乐统一提供。备选标准舞为华尔兹、探戈、维也纳华尔兹;备选拉丁舞为伦巴、恰恰、牛仔或其它舞蹈。
考试要求
1.体育舞蹈自编组合与抽选组合必须选择不同的舞系或其它舞蹈。例如:考生自编组合为标准舞系的舞种,则抽选组合必须选择拉丁舞系的舞种或其它舞蹈。
2.芭蕾考试时考生必须穿紧身服,体育舞蹈基本技术考试只能穿体育舞蹈练习服,体育舞蹈自编组合可穿表演服,考试全过程考生不准佩戴任何有危险性的装饰物。
3.男女考生可以双人配对考试,也可携异性陪考舞伴或单人参加考试。
4.体育舞蹈自编组合的考试需考生自备自编成套动作CD音乐,且CD盘中只有考试音乐,如发生音质不清,无法播放等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每位考生只有一次展示机会,不准重做。
三、专业考试有关说明
(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的专业考试由院校自行组织,同时院校应明确告知考生是否需参加我省组织的专业统考,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院校的要求执行。
(二)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其他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不含民办高校、独立院校本科),如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使用我省的统考成绩。招生学校组织的校考专业在我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招生学校的校考。为方便各州(市)考生到昆明一次能够参加更多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对省统考所涉及的专业,考生可先参加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但考生必须在省统考和非统考(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录取。
(三)省统考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校考,考生可不参加我省组织的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四)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专业必须使用我省的省统考成绩录取,学校不再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校考,并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的13所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外,其他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应在2013年12月20日前将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实施方法等向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省组织设点校考。
(六)报考高等艺术院校统考专业的考生,也可以报名参加其他省内外艺术院校非统考专业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