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因工作需要,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决定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省司法厅机关主任科员以下职位4名。
二、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在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现任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专业;在职攻读硕士以上研究生的,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等资格条件;
6.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其他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8日—12月8日。截止时间为12月8日18时。
(二)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按要求录入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对网上注册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省司法厅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结束后,如果报考比例不足1:8,则核减遴选计划。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12月16日至12月17日18时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贴本人近期正面1寸彩色照片),并准时参加考试。
(四)笔试。时间:2013年12月19日。笔试在杭州市设考点,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半天。重点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12月23日后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面试。时间:2013年12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应于12月26日18时前,将所在单位同意遴选的证明材料传真至省司法厅(传真号码0571--87054387);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所在单位同意遴选的证明材料原件;有入围面试人员未通过复审的,不再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及是否列入考察对象的结果于面试当日短信通知本人。面试当日组织心理测试,结果作为遴选参考。
(六)考察和体检。时间:2014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省司法厅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并组织考察对象体检。
(七)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综合比选,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并公示7天。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其遴选问题的,在考察合格人选中确定递补对象。
省司法厅遴选工作咨询电话:0571-87054400
省司法厅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571-870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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