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对龙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公开招考雇员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14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最终是否聘用,以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的审核结果为准。
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沿河路世纪广场对面龙华新区管委会办公楼706室;
邮 编:518110;
联系电话:23338368,传真:2333838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开招考雇员拟聘人员基本情况表:http://www.szlhxq.gov.cn/xxgk/xwzx/tzgg/201310/t20131008_564227.html
深圳市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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