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经市发改委党组研究,商市人社局、编委办等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市市直机关和各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部分公务员。
一、遴选岗位及数量
市发改委机关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人员4名(见附件一
《市发改委201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招考计划》)。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具有机关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2周岁(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哈尔滨市市区户口。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程序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6日—9月27日、9月29日—9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市政府大楼主楼20楼2015房间市发改委人事处,报名时携带《报名表》在市政府大楼收发室登记进入办公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市发改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二《市发改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4)公务员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反映工作成果等佐证材料;
(5)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初审
1.在报名期间,对报名人员个人资料进行现场初审。
2.遴选名额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5以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相应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
(三)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再进入面试程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遴选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遴选。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主要测试考生文字综合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及岗位适应程度。
3.考察。根据遴选报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核主要采取谈话、查阅佐证材料和奖励情况。根据考察情况,委党组集体研究考察对象排名顺序,并按与遴选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4.因特殊原因缺额的,根据实际需要可按考察对象排名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5.体检。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内容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公示
市发改委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严格禁止报考人员有下列违纪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
(二)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
(三)监督电话:84664115(市发改委监察室)
报名电话:0451-84664113、84664894
联系人:胡艳、赵德庆
本公告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2.市发改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26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25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