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名范围及人数
(一)提名范围: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二)提名人数:非定向竞争性提名3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
二、提名方式
本次竞争性提名工作采取“不定职位、逐轮遴选、集中提名、定向培养、分批使用”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和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身体健康;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为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报考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担任科员职务2年以上;其他报考人员须累计有4年以上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经历,并在中层以上管理岗位任职2年以上。
6、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或合格(含试用期考核)。
年龄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党政领导干部的情况。
四、程序和步骤
1、发布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告,并通知各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动员本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
2、组织报名。各单位按照报考资格条件,召开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得票超过半数的,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推荐报考人选。2012年度推荐的副科级后备干部,可不经民主推荐,直接推荐为报考人选。
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定安县竞争性提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推荐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交任职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4张。
3、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准予参加笔试。
提名人数与参加笔试的人数应形成一定比例,如达不到一定比例可相应减少提名人数。
4、笔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笔试结束后,按提名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5、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的分析判断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等。
6、确定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提名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列为提名人选)。
7、使用管理。提名人选列入县委近期使用的后备干部管理范畴,可根据单位需要、个人意愿和培养方向将其选派到项目实施、征地拆迁、城建环保、信访维稳或乡镇基层等一线岗位挂职锻炼。按照“成熟一个、使用一个”的原则,分批提拔使用。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本次竞争性提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2380。
六、其他
本《简章》由县竞争性提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3832896
中共定安县委组织部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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