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黔东南州商务局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现予以公示(表附后)。体检时间定于2013年8月16日进行,现将体检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入闱体检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于2013年8月16日上午7:30—8:00到州商务局外贸外资外经科报到。
2、入闱体检考生请自带1张1寸近期彩照,体检费自理,请考生准备好体检费。
3、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体检事项,体检通知形式为网上通知及电话通知,如考生不关注体检信息或如考生因自己未阅公告、关闭电话、停机、更改号码等造成无法联系,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体检人员在体检当日前一天晚22:00时以后须空腹,禁食、禁水。同时,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通信、上网等设备,如有使用,一经发现,取消该考生体检资格。
6、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7、体检考生对一些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
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论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论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论。
对于一些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论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需告知考生并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
体检结论下达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8、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安排,听从指挥,按要求作好各项体检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体检结论由体检医院出具。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9、体检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公示时间:2013年8月12日—8月15日,公示期间考生如有异议,请与州商务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855-8261566, 8225036
附件:州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册及入闱体检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gz.hrss.gov.cn/gzqdn/289920325523603456/20130813/2256854.html
黔东南州商务局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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