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潭人社发〔2012〕63号)精神,为使公开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现就我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的);
6、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应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教师资格证;
(3)具有普通话二乙等级证书;
(4)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
(5)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
7、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必须在教师岗位服务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者。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4日至8月18日。
2、报名地点:湘潭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5∶1,报名后达不到5∶1比例要求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可放宽至3∶1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审核收费标准收取。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集中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计算机证、在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原件。
五、笔试
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40%):采用闭卷考试的方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和时事政治等),总分100份,其中专业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各占15%。
笔试时间:2013年8月28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20%):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答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试教(占考试总成绩的40%):试教(含备课和授课两部分)为主,严格按学校统一制定的评课办法和标准进行评课打分。
面试和试教时间:2013年9月,具体时间另外通知。
面试和试教按3∶1进行,达不到3∶1的,经市人社局同意,按2∶1进行,达不到此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面试和试教考官(评委)按有关规定构成。
参加面试、试教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七、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20%+试教×40%)=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考聘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可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招聘单位不申请,也可以不递补。每个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
八、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具体实施,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招聘单位不申请,也可不递补,由市人社局核减招聘计划数。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湘潭广播电视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到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一、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731—52370144
湘潭广播电视大学
2013年7月30日
附件:
《湘潭广播电视大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来源于湘潭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3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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