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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翁牛特旗公安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补充公告

来源: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阅读:1358 次  日期:2013-07-20 17: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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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翁牛特旗公安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补充公告

各位考生:

一、为了使更多大学毕业生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更加体现优中选优的原则,经翁牛特旗公安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考者户籍由“翁旗户籍或高考时为翁旗户籍且现户籍为所在学校辖区户籍登记机关。”放宽到“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为赤峰市户籍且现户籍为所在学校辖区户籍登记机关。”

二、政策加分审核:2013年8月3日8:00时至2013年8月7日17:30时到翁牛特旗公安局(一楼东侧办证综合服务大厅)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更改为2013年8月18日8:30时至2013年8月19日17:30时到赤峰市考试中心进行加分资格审核(考生需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登记表),逾期不进行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特此公告

翁牛特旗公安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7月2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 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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