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小学教学工作需要,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庄河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职教中心教师63名、初中教师33名、小学教师87名、幼儿园教师11名。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2010年及以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小学音乐、幼儿园可招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2013年庄河市教师招聘学科计划)。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6 月27 日在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dlzh.gov.cn/zhldbz/)、庄河教育网(http://zh.foredu.com.cn/)、大连人才网站(http://www.dl-rc.com/)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须在2013年 6 月 27日至 7 月 3 日期间登录庄河市教育网站(http://zh.foredu.com.cn/ )下载并填写《庄河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 7月4 日— 7月6日。
上午7:00—11: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庄河市第三十初级中学
3、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往届毕业生携带打印好的“庄河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必须提供打印的网上确认证件(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照3张到庄河市第三十初级中学一楼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考务费50元、当场填写并取走准考证。
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2)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学科),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同一岗位(学科)要形成1:3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学科)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3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学科)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学科)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被取消岗位(学科)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退还考务费。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30分)、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法律法规等专业理论知识(7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 2013年 7月14 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庄河市高级中学
(3)笔试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在我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即“在合同期内连续2年考核合格的,合同期满后3年内符合其所在涉农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
(4)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于2013年 7月15 日上午10:00登录庄河市教育网查看笔试成绩。
(5)确定面试人员: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1:2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为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后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试讲)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庄河市教育网发公告通知。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正式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的方式是试讲,试讲内容主要是各学科教材知识。面试(试讲)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要求:
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核定
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
总成绩查询。登录庄河市教育网查看面试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要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由庄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医院为大连市内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具有相当资质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选取的2家医院中随机抽取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分配原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生按照学科岗位要求,依次进行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将在庄河市教育网、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
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在职的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方可以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间流动。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全程由庄河市监察局跟踪监督。
四、咨询电话
0411—89703661(庄河市教育局人事科)
0411—89725683(庄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五、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庄河市教育局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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