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宿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公告》有关规定,经过笔试,现将我县入围考生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复审时间:2013年6月19—20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复审地点:灵璧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委党校院内,联系电话:0557—6021161)
二、资格复审应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应届毕业生经查验确因学校原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参加资格复审。如果在录用前仍未取得有效证件,则取消录用资格;
3、个人档案以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4、填写《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灵璧县2013年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考核表 》。(考核表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
三、注意事项
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 取消其考核体检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由此出现该岗位考生缺额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递补。
灵璧县2013年“三支一扶”人员成绩及排名如下:
http://www.lbrsj.com/shownews.asp?id=1622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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