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的交通、电力、水利、轻工等行业特色与学科优势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交通运输部与湖南省共建高校,解放军空军后备军官选拔与培训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探索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优化生源结构,努力构建与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优秀人才选拔录取机制, 我校2013年继续通过自主选拔录取方式(以下简称自主招生),面向湖南省招收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潜质、特长突出、社会责任感强的各类优秀人才。
一、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除艺术类专业外)均列入自主招生范围。
二、招生类别
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类别包括“卓越长理计划”和普通自主选拔录取招生。
“卓越长理计划”招生办法详见《2013年“卓越长理计划”实施方案》。本招生简章主要针对普通自主选拔录取招生。
三、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且在湖南省参加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且仅可)选择下面中的一类报名申请:
第一类:综合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
1.综合素质好,学业成绩优秀者(生源基地中学、省级示范性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文化成绩文、理科分别位列年级前20%,其他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文化成绩文、理科分别位列年级前10%)。
2.高中阶段在思想道德品质、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受到各类表彰者。
3.高中阶段在各类中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赛事中获奖者。
4.有较强的发明创新能力,在专利、专著方面有特殊才能者。
5.在文学创作、语言表达、体育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较好潜质者。
第二类:特长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
1.在播音主持、舞蹈表演、器乐演奏、声乐等文艺活动方面有一定特长或潜质者;
2.有上述条件之外的各类特殊才能或潜质者也可自荐报名。
四、报名办法
1.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实行中学推荐(含生源基地中学直荐)和学生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生源基地中学直荐考生人数不超过15人/校,其他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申请。
2.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直荐与自荐)均需登陆“长沙理工大学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210.43.192.11/wsbm)填写报名信息,同时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2日。
3.提交申请材料:报考考生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报名申请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2)自荐信,本人撰写并手抄(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3)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或优势的材料;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册(教务部门盖章认可,直荐考生成绩由中学审查可不提供)。
所有申请材料请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中学推荐(生源基地中学直荐)考生需由所在中学填写《中学推荐(直荐)学生汇总表》并统一邮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概不退还,接收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2日(以邮戳为准)。
五、选拔程序
1.材料审查。生源基地中学直荐考生直接参加测试;个人自荐或非生源基地中学推荐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并于2月23日—2月28日在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也可凭身份证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了解是否已通过初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安排、特别是考核测试的具体安排等。初审合格考生未按时报到或未准时参加考核测试,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核测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证书材料原件及一张一寸照片到学校报到参加测试,并交纳测试费200元/人,测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考核测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各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针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特长进行考察,分设综合组、特长组,考生根据报名类别参加测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特长组考生须准备特长(才艺)展示。
考核测试报到时间:2013年3月1日9:00—17:00
报到地点:金盆岭校区办公大楼一楼大厅
笔试时间:2013年3月1日19:00—22:00
面试时间:2013年3月2日、3日
3. 划定合格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测试成绩划定合格线,确定优秀、合格名单(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数的20%),发放合格证。优秀、合格考生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文件精神,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学校按以下办法予以录取:
1.高考档案分在湖南省本科一批科类(文史、理工)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评定为合格且在自主招生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将予以调档,并在考生高考总成绩基础上加20分参加专业志愿录取。对于不能满足其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2.高考档案分在湖南省本科一批科类(文史、理工)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评定为优秀且在自主招生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将予以录取,并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七、监督机制
1. 自主招生简章及合格名单须报请学校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并在“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学校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纪律与规定,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违规现象。监督电话0731-85258529。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76
咨询电话:0731-85214652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sust.edu.cn/pub/zsw/
新浪/腾讯微博: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办
电子邮箱: cslgzb@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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