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人才流动的良性机制,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推动县域经济加速发展,按照《龙里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此次公开遴选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涉及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组织部等30个部门。其中:
1.县教育局的遴选职位只面向教育系统遴选;
2.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遴选职位只面向卫生系统遴选;
3.县委宣传部(含县电视台)、县文体广电局的遴选职位可以面向教育系统遴选;
4.其余所有遴选职位不面向教育、卫生系统遴选。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德才兼备,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熟悉和热爱所报考职(岗)位;
3.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2011年8月1日以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符合遴选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遴选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具体方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8日--5月30日(8:30--18:00)
2.报名地点:
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政府办公楼八楼第九会议室)
联系电话:5621698
3.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人员须填写《龙里县2013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本人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工作文件、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在公开遴选过程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公开遴选名额达不到2︰1比例(遴选职位名额5名以上的按1.5︰1比例)的,将减少该职位公开遴选的名额或取消该职位此次公开遴选,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加分。本次遴选实行两项加分:
1、表彰加分。近五年内个人(含个人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作品和成果)获县级表彰加2分,州(厅)级表彰加4分,省(部)级表彰加6分,国家级表彰加8分。获得过各级别表彰的,按最高级别表彰加分,不累计计算。
2、工作经验加分。在乡镇工作每满3年加1分,最高加5分。
以上两项加分总计不超过10分。
具备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持相关印证材料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时送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面试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四)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理论水平、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组成遴选工作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按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个人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实行差额考察,差额比例按遴选职位20%确定,差额人数不足1人的按1人确定。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六)确定遴选名单。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遴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