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办拟招聘会务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政府办公室会务员(临聘人员),3名。
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清镇户籍或在清镇有固定住所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女性,30岁以下,身高155cm以上。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会务工作。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5月31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3:00 - 17:00 (星期六、星期天除外);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政科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政府办公室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在市政府办公室从事会务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两年,合同期满后,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五、工资待遇
2100元/月,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联系人:张丽佳 李玲玉
联系电话:2513399;
13511977934
13885017272
《报名表.xls》来源于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更新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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