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麻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动中队需面向社会一次性招聘特勤临聘人员15名,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公示、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麻江县户籍;
2、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退伍军人。
4、具有一定特长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6、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②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③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④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⑤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方式: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麻江县电视台发布信息及在县城宣传栏张贴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2、报名地点:麻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委党校内)。
3、咨询电话:0855—2623910;
联 系 人:杨昌葵 18985814981;单华梅18085576669。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已婚者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三)资格审查和考核
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符合条件的再进行考核确定拟聘人选对象。
(四)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对象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不良反应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岗位性质、工资待遇和经费保障
1、岗位性质:不占单位正式职工编制、没有警籍的临聘人员;
2、工资待遇: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1350元执行,并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招聘后试用期2个月,月薪按工资标准的80%发放,不享受“五险”待遇;试用期结束被正式聘用的,补足聘用人员前两个月工资并补交“五险”,此后,按标准足额发放工资和交纳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被聘用人员自行缴纳。
3、经费保障: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经费、“五险”、执法装备和服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五、机动中队的职能和职责
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主要负责维护市容市貌和开展巡逻防范、处置城市管理突发性事件,根据县委、县政府命令,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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