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规定及《西双版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港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编发〔2011〕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西双版纳州港务局(地方海事局、航务管理处)队伍建设,确保全州水运事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全面推动机关各项工作,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州交通运输管理局同意,州港务局决定面向全州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决定成立州港务局2013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
组 长:陈达明 州港务局局长
成 员:陈应考 州港务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肖 武 州港务局副局长
郑 东 州港务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开选调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二、公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州港务局(地方海事局、航务管理处)办公室财务人员(会计)1名。
四、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州州、县市区、乡镇级机关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五、选调的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全州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工作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在机关工作三年以上,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悉电脑操作,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75年5月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原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报名者;
4、其它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州港务局(地方海事局、航务管理处)信息公开网、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5月26日前携带如下材料到州港务局选调办公室报名,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表1),交验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张。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至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港务局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初审合格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研究确定推荐报考人员,在《西双版纳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州港务局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对没有异议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要求本人到州港务局办公室领取)。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调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
(1)笔试时间。综合理论知识测试:2013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西双版纳州港务局(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所列为准)。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务必于2013年5月23日至5月 27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西双版纳州港务局(地方海事局、航务管理处)信息公开网、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规则进行评分,按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试选拔对象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
3、笔试、面试都采取百分制计分。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经过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替补。
考察由州港务局公开选调办公室组成考察组进行,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结果,州港务局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在州港务局(地方海事局、航务管理处)信息公开网站和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调动条件的,由州港务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郑东 马莺
联系电话:0691-2210850 2210829
监督电话:0691—2146837(州第三纪工委)
西双版纳州港务局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