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加强我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建设“五美五好”柳州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推荐选拔一批优秀年轻领导干部。
一、选拔范围
面向柳州市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市属及驻柳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中直、区直驻柳单位公开推荐选拔。
二、选拔名额及职位安排
公开推荐选拔30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人选确定后,根据个人特点、人岗相适原则以及职位空缺情况,确定具体职位。原则上安排到县区、市直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
三、选拔条件
(一)资格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现任副处级(或相当副处级),或现任正科级(或相当正科级)职务并且到2013年7月31日前满3年以上;
企业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主要按照企业规模大小、企业的管理层次及本人职级来确定。企业规模大小按照国家统计局2011年9月2日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划分标准和自治区及各市2012年底的统计数据确定。特大型、大型企业比照为厅级单位,中型企业比照为处级单位,小型企业比照为科级单位。任职年限比照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
4.身体健康。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学历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推荐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的。
四、工作步骤
公开推荐选拔工作按照宣传发动、公开推荐、资格审核、差额比选、竞职答辩、胜任力测评、差额考察、差额票决、公示任职等九个步骤进行,时间从2013年5月上旬开始,至2013年8月上旬结束。
(一)宣传发动。由柳州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竞选办)发布简章,公布公开推荐选拔的具体信息。
(二)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署名推荐、离退休老干部署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六种推荐方式具有同等效果。
1.组织推荐。各单位认真摸清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充分宣传发动。各单位党组织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填写《组织推荐表》,由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并盖章。
2.群众举荐。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向组织举荐。群众举荐须填写《群众举荐表》进行署名推荐。
3.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全市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填写《领导干部推荐表》进行署名推荐。
4.“两代表一委员”署名推荐。全市市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填写《“两代表一委员”推荐表》进行署名推荐。
5.离退休老干部署名推荐。全市处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填写《老干部推荐表》进行署名推荐。
6.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向组织自荐。个人自荐须填写《个人自荐表》并署名,同时报送其他相关材料。
六种形式推荐均须填写人选推荐表(分为组织推荐表、群众举荐表、领导干部推荐表、“两代表一委员”推荐表、老干部推荐表和个人自荐表)一式三份,直接向市竞选办推荐。组织推荐、群众举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署名推荐、离退休老干部署名推荐均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推荐名额不限。
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需提供人选身份证、任职和定级文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市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三份,另附近期小2寸蓝底标准照片3张。组织推荐的需同时报送《推荐人选名册》和《人选推荐表》电子版。
(三)资格审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报送初审合格人选的《推荐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现实表现材料和工作实绩材料。市竞选办对人选资格进行复核,确定符合条件人选,并向社会公布公开推荐情况。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推荐选拔数量应不少于3:1,达不到比例的,由市竞选办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荐选拔数量。
(四)差额比选。由厅级领导干部、有关单位领导干部、专家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资格审核合格人选进行差额比选。通过分析推荐人选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度考核、工作实绩、获得奖励等情况,综合评价,按照推荐选拔数量1:2的比例确定竞职答辩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差额比选过程由市纪委、市组织工作监督员、市级“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全程监督。
(五)竞职答辩。由有关单位领导干部、专家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等组成考评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竞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竞职答辩分为现场策论和演讲答辩两个环节。
1.现场策论。采取书面问答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人选研究分析问题、提出思路措施、推动实际工作的能力及理论水平。总分为100分,按40%计入竞职答辩总分。
2.演讲答辩。采取演讲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人选组织协调、领导管理、综合分析、心理素质及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总分为100分,按60%计入竞职答辩总分。
根据人选竞职答辩得分高低,按照推荐选拔数量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向社会公布。竞职答辩过程由市纪委、市组织工作监督员、市级“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全程监督。
(六)胜任力测评。组织专家对考察人选进行胜任力测评,并形成评价报告。
(七)差额考察。组成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民主测评,得不到半数以上群众认可的,取消其考察对象资格。考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按照推荐选拔数量1:1.2的比例,研究提出提交市委常委会票决人选及职位。
(八)差额票决。入围人选与市委常委见面,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按照推荐选拔数量1:1的比例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拟任人选及任职岗位。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九)公示任职。
对拟任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任职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公开推荐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至22日,采用现场推荐与信函、传真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接受推荐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也接受报名);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推荐的需在公开推荐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原件,逾期未按要求报送原件的,视为放弃推荐。推荐表格可从柳州党建网(http://www.lzdj.gov.cn)下载或到推荐现场领取。未尽事宜可直接向市竞选办咨询。联系电话:2868815、2804953、2833976,传真:2804953。推荐地址:柳州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工作办公室(三中路43号),邮编:545001。
在公开推荐选拔中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和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及在选拔过程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资格,已经提拔任用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
举报电话: 0772-12380。举报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柳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545006。
本简章由柳州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柳州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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