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07号)精神,2013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募37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对象、条件
(一)招募范围对象
本省范围内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及2011、2012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从事支教服务的招募条件原则上为师范类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毕业生,从事支医服务的招募条件原则上为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生,从事支农和扶贫服务的招募条件原则上专业不限);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招募考试等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参加此次考试。
二、招募工作程序
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和确认、考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公示和审批、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8日8:00—5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淮北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hbpta.gov.cn。
3.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登录淮北人事考试网,在网上报名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三支一扶”人员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招募范围对象和条件,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确保通畅。否则,责任与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和确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和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募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材料与报考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13年5月14日18:00前登录淮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银联卡)。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5月15日17:00之前在淮北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90元(按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考试费每科45元),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考生于2013年5月26日—5月31日登录淮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
2、考试时间: 2013年6月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综合知识》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采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方式作答。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美好乡村建设等。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采用2B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部分采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
需要参考资料的考生请于5月6日后到淮北市人事考试中心(淮北市淮海中路28号科技大楼六楼西端)购买。
6月14日20时后,考生可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apta.gov.cn)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根据招募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依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分数高低排序。复审时,对报考人员的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地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资格。因复审不合格、取消资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上述方法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考核时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其招募资格。
(五)考核体检
考核主要对毕业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因考核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募人选缺额的,按上述方法递补。递补仅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审批
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照招募计划数,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等确定拟招募人选,并在相应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培训上岗
审批完成后,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并在培训结束后安排其到服务单位工作。
三、有关优惠政策
1、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规定,切实落实好定向考录公务员、选调生等政策,每年按不低于全省公务员考录计划10%-15%的比例单列计划。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皖人发〔2008〕44号等文件要求,在落实扩大省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比例的基础上,市、县事业单位招聘新进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10%的比例,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毕业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凭省“三支一扶”办颁发的服务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切实落实好事业单位基层服务单位简化程序直接聘用等优惠政策。
2、按照省政府皖〔2009〕39号、原人事厅皖人发〔2006〕49号、皖人发〔2008〕44号、皖人社发〔2009〕11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加分政策,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落实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毕业生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服务期工龄连续计算、职务工资确定、职称评定、户籍档案、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等政策。“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在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方面享受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四、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募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招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组织和参与招募工作的有关人员违反招募工作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违反招考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次招募的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北先锋网、淮北人事考试网上发布,供报考人员查询。
本《公告》由淮北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1—3885731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561—3050601
监督举报电话:0561—3053279
相关网站: 淮北先锋网:http://hb.ahxf.gov.cn/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bshrss.gov.cn/
淮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bpta.gov.cn
特此公告。
淮北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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