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镇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力量,做好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本次招聘的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作为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32名。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1.5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调整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持有清镇市常住户口的城镇失业人员、复退军人、失地农民、零就业家庭等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在1.65米以上男性;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5年3月1日(含)以前出生至1985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
4、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对从事过治安防范工作人员、复退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及考试费。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2日-2013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 清镇市人力资源市场(市百花新城百花路147号,旅游学校旁)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城镇失业人员需提供社区出具、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核实的失业一年以上证明;失地农民需提供由村委会出具、乡镇街道土管所盖章认可的失地证明;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劳动部门的认定证明,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低保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八张免冠正面一寸彩照。
报考人员认真阅读简章,按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简章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准考证即时发放),如提供材料与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考试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政审和体检的人选。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面试
①面试人数,按报名人数高于1:1.5比例进行面试。
②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③面试时间:2013年4月19日下午14:00。
④面试入场时间:2013年4月19 下午13:30以前。
⑤面试地点:清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合格全员进入体能测试
①体能测试时间:2013年4月22日,上午8:30-12:00。
②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③体能测试地点:清镇市第一中学体育场。
④体能测试内容:1000米长跑(5分钟内(含5分钟)完成即为合格)。
3、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①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
②公示时间:2013年4月23日张榜公示,公示时间3天。
③公示地点:清镇市公安局、清镇市人力资源市场、清镇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网。
六、体检和政审
1、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费用个人承担。
①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对参加体检不合格人员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②体检时间:2013年4月26日。
③体检地点:临时确定。
④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入伍体检标准。
2、政审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②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③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④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⑤不符合报考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⑥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
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获录取者(按考分从高到低录取),向社会张榜公布。经培训合格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期,经考核合格,由用人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及工作需要可续签,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考工作中,必须要有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联系电话: 2521885(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520724(市人力资源市场)
监督举报电话:2522490(市监察局)
2514367(市公安局监察室)
《清镇市2013年公开招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名表.xls》来源于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更新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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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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