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城区停车矛盾、交通拥堵严重等问题,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我局对机动车占用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予以收费,现向社会招聘收费、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年龄:18岁至45岁,男女不限。
2、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上文化。
3、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记录。
4、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不影响正常工作。
5、具有兴仁县户籍。
二、工作方式及待遇:
1、工作时间为8小时工作制。
2、底薪为月薪600元,每月根据工作业绩给予相应绩效奖金。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2、报名地点:兴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综合办公室(东湖大道中段)
3、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正荣(18932082591)
支远富(18386469455)
联系电话:0859-6214079
兴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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