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用人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省水文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调配,逐步改善人员年龄、专业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经省公务员局同意,省水文局机关决定面向全省水文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遴选5个工作人员职位:
1、测验整编岗2名。
2、水情预报岗1名。
3、通信岗1名。
4、水环境分析评价岗1名。
二、遴选范围
全省水文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
三、报考资格和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测验整编岗和水情预报岗,需为水文水资源(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与水资源管理)专业;通信岗需为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水环境分析评价岗需为化学、分析化学、应用化学、环境科学等相关专业。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所报职位至少两年以上相关水文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4月1日)。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无违规、违纪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形。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公布遴选职位条件和资格、遴选范围、遴选程序等。
(二)组织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者须填写《省水文局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并提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每人限报1个职位。为确保遴选质量,遴选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遴选计划。
(三)资格审查。省水文局人事部门按照报名条件,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料由省水利厅人事处进行审查。
(四)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公共综合知识和水文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五)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体检和考察环节均按此原则确定)。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名。面试采取结构化命题,满分100分,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时间2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评定。笔试、面试成绩按6:4的权重加权计算应试者总成绩。
(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省水文局党委集体讨论研究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七)组织考察。由省水文局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小组,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提出拟遴选意见。
(八)体检。对考察合格者,须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九)研究决定初步人选。由省水文局党委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研究提出遴选对象初步意见。
(十)公示。在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省水文局机关以及省水利厅网站对拟遴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遴选对象确定。遴选对象经省水利厅审核同意并报省公务员局批准确定。
(十二)选调。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其在原单位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等手续。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4月11日。
(二)笔试时间:2013年4月下旬。
(三)面试时间:2013年5月上中旬。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及工作纪律
遴选工作在省公务员局指导下,由省水利厅人事处会同省水文局具体负责遴选的组织实施工作。省水利厅监察室对遴选工作进行监督。遴选工作纪律按《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及省水利厅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51-62167579、62128073,62128531(传真)。
监督电话:0551-62128092。
特此公告。
安徽省水利厅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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