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报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09年全市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284名(其中:政府系统216名,地税系统9名,质监系统8名,药监系统7名,检察院系统44名),具体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临沧市2009年招考公务员简章》,该《简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incang.gov.cn)和2009年6月12日《临沧日报》查询,如要查询全省考录信息请登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ynrs.gov.cn)。检察院系统招录以省委组织部发布公告为准。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17日0:00至6月27日24:00(每天21:00准点关断报名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22:00重新开放报名)。
(二)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络报名和网络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www.ynrsksw.cn或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或www.ynrsks.cn。
(三)缴费时间:2009年6月17日0:00至6月30日24:00。
三、报名流程和有关规定
(一)报名流程
登录云南考试网→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网上交费,具体报名流程详见上述报名网站。
(二)有关规定
⒈有关学历界定。普通高校毕业生指经高考后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用的并经高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学生)。
普通高中及中专毕业生,属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等大专以下学历,未纳入普通高中及中专的招生计划,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各省(区)省一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200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成人教育的考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若不能如期取得相关证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非2009年毕业的考生如按2009年毕业的信息填报,则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
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要求2”为“不限”的岗位。
⒉公安专业毕业生的界定标准。公安专业毕业生指公安院校毕业生和非公安院校中的公安类专业(如法医、痕检、侦查等专业)毕业生。
公安院校的界定标准:院校名称前冠以“公安”或仅仅冠以“警察”、“警官”字样的院校,视为公安院校,这类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山东公安专科学校、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云南警官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等。
⒊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在各类企业、社团组织及在农村或城市社区工作、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自谋职业、个体经营及在县(含县)以下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本科毕业后就业一段时间又考上普通招生计划研究生继续深造,并于2009年毕业的人员,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其工作性质及时间符合基层工作的规定,其基层工作经历也予以承认(类似人员以此类推);在市及以上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失业或待业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未满1年的,如在1年内工作半年以上(含公共假期)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例:2009年1月参加工作至2009年6月解聘的人员,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而2009年1月参加工作至2009年5月解聘的人员,则没有1年工作经历)。
市森林公安局招考具有5年以上基层机关公务员的岗位,要求任公务员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