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各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新教师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无锡籍(含江阴、宜兴)师范类大专、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2)取得或即将取得教师资格的国家“211工程”院校(二级学院除外)本科毕业生。
(3)硕士(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相应学位。获得国外硕士、博士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材料。
(4)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符合上述(2)、(3)条的录用人员,届时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给予一年过渡期,如到2014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⑵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⑶参加非法组织的;⑷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者。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3日(星期六)至2013年3月25日(星期一);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2、报名地点: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裙楼472会议室。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限报一个岗位。
4、所持材料
报名时需持: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学生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或院系教务处公章)、《2013年无锡市滨湖区新教师应聘登记表》(须自行到无锡市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bhjy.net下载,并如实填写)及其它相关证件;近期一寸照片2张。
(2)无锡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整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
(3)“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类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证明材料。
5、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精神,报名资格条件审核通过者缴纳笔试费100元/人。特困家庭子女给予减免(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原件)。
6、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选择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无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择,则退还考试费。
7、报名咨询电话:0510-81178595;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张老师。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分笔试(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上课两个阶段进行,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第一阶段:笔试(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1)非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理念和学科专业知识等。其中学科专业知识部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理念等知识部分100分。该类考生待笔试测试后,将两部分笔试成绩按50%:50%的比例折算出第一阶段成绩。
(2)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①笔试(100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理念等。
②专业技能测试(100分)
专业测试内容:学科专业技能。
该类考生待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后,将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按40%:60%的比例折算出第一阶段成绩。
根据考生第一阶段成绩高低,按学科需求数的1:3确定进入第二阶段上课考核人员,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第二阶段考核。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第二阶段: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须交纳100元面试费。上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两阶段考核结束后,将第一阶段成绩和第二阶段成绩按40%:60%折算出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学科需求数1:1确定入围名单,进行公示。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入围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其中“学前教育”教师还应参照原国家教委幼儿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医院由区教育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符合要求的入围人员,由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录取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入围人员,根据滨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供的需求到用人单位进行面试,用人单位根据面试结果,作出最终录用决定。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则在同一专业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延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并办理相关的录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2013年7月底前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见习期(初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滨湖区人才服务中心。
三、纪律与监督
教师公开招录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0510—81178052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纪委:0510—81178611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178680
附件:1、《2013年无锡市滨湖区招录新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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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无锡市滨湖区新教师应聘登记表.doc》来源于滨湖教育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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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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