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http://www.hnrc.gov.cn/article/artv.aspx?ai=3486
拟录用对象如有问题,在公示期限内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公示期限为7天(2013.3.1—2013.3.7)。
联系电话:0573-87088192
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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