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5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精神,市外办2013年招考公务员专业加试事项如下:
一、专业加试的组织实施
1、加试人选的确定: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
2、加试内容: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专业加试由市统一组织实施。外语口语能力测试采取听、说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3、加试时间:专业加试定于4月下旬左右进行。市外办于加试前通知进入加试的考生,按照简章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外办(新浦区朝阳东路69号)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加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加试人员;复审合格的,发放专业加试准考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专业加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专业加试准考证。
二、专业加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权重
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加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取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咨询电话: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518—85815445。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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