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统一考试由我院组织管理,考点设湖南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考试项目分为身体素质项目、辅助技术项目、专项技术项目三部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1.身体素质项目(满分170分):100米跑(90分)、5米三向折回跑(80分)。
2.辅助技术项目(满分40分):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传球垫球、足球运球绕杆射门。
考生只能在上述三个辅项中选择一项考试。考生在选择辅项时不得选择与其所报专项相近的项目,即篮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排球传球垫球,足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足球运球绕杆射门。
3.专项技术项目(满分90分):考生可在田径(除100米外)、篮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游泳、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跆拳道中任选一项。
二、考试办法
1.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与体育竞赛优胜者测试标准》(2012年版)(见湘教考普字[2011]14号)。
2.专业考试定于4月10日至24日在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进行。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缴纳有关费用和参加专业考试。各市州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顺序 | 地区 | 报到 | 考试 |
第一批 | 永州、娄底、自治州 | 4月10日 | 4月11日至12日 |
第二批 | 岳阳、益阳、怀化 | 4月13日 | 4月14日至15日 |
第三批 | 衡阳、常德 | 4月16日 | 4月17日至18日 |
第四批 | 长沙、湘潭、张家界 | 4月19日 | 4月20日至21日 |
第五批 | 株洲、邵阳、郴州 | 4月22日 | 4月23日至24日 |
3.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由市州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确定专人(必须是市、县两级招生考试部门的工作人员)带队,按时到考点报到。
三、工作要求
体育专业招生统一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南师范大学考点要精心准备,严密组织,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保组考工作顺利进行。
(一)要切实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要成立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同志担任考官及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报名考试全过程的服务工作,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确保考试过程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二)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和考试监察,规范考试工作程序。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和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根据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加强安全检查的通知》(湘教通[2009]8号),要求对考生身份进行核验,对代考人员要通过公安部门查清其真实身份。对违纪舞弊考生要按规定如实记录违纪情况,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点要立即张榜公布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见附件),有关违规考生的记录表、证据材料必须在当天报送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我院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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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来源于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最近更新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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