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2号)精神,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各专业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1月1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其他职业资格考试网
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
|
首页 → 资格考试 → 其他职业资格考试 |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阅读:1063 次 日期:2013-01-19 08:43:55 |
上一篇:2013年重庆市信息技术管理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2013年度四川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2012年度四川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
相关阅读 其他职业资格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