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7
为进一步加强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规范化、常态化的干部选任工作机制,现根据工作需要,对两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部分处级职位,面向系统实行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争上岗职位
市教委国际交流处副处长1名
市教育技术装备部主任(正处级)1名
市教委信息中心主任(正处级)1名
职位说明附后。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名人员应符合《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应聘正处级职位的,要求现职正处级或副处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应聘副处级职位的,要求现职副处级或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3、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熟悉所报职位相关工作的性质和内容;
5、身体健康;
6、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按照规定破格参加竞争上岗。
三、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将竞争上岗职位、任职条件以及程序、办法等事项予以公布。
2、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对仅有个别人报名(少于3人),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经党委同意,可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允许报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本人。
4、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是相关岗位要求的策论。
5、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匹配性、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等。
6、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结合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在相关范围进行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及组织考察工作。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岗位需求和人选条件,考察组提出任职建议人选。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党委可决定暂时空缺。
7、讨论决定。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任用人选。
8、进行公示。任用人选要在相关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9、正式任职。对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办理任命手续,需要进行任职试用的,按任职试用期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6日(周日)至1月15日(周二)下午18:00。
2、笔试时间:2013年1月19日(周六)上午。
3、面试时间:2013年1月20日(周日)。
4、报名表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发送电子邮件以及邮递材料(邮递件以发出邮戳为准)等方式。
现场递交和邮递材料地址:大沽路100号3122室(也可直接将报名表投入设在31楼大会议室对面的报名箱内)。
联系人及电话:吴毅 23119557 于希嘉 23112960
传真:23119560 邮编:200003
报名表电子版须同时发送至jzxxb2012@126.com邮箱。
5、公告、报名表以及职位说明书等可到上海教育网页http://www.shmec.gov.cn下载。
五、工作监督和纪律要求
干部、群众对于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向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检举和申述,受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查核实。如需反映相关情况的,可将书面意见投入大沽路100号31楼大会议室对面的公示意见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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