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调配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5名市依法行政研究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的职位和职数
遴选市依法行政研究所工作人员5名(其中3名为法学类专业,职位编号为01;2名不限专业,职位编号为02)。
二、遴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遴选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熟悉法律工作或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2年以上工龄 (2011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2年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截至2013年1月1日满2年);
(四)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第一学历);
(六)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历次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情况的。
四、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试用、录用六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0至12日8:30至17:30(如报名人数未达到遴选人员比例,可延长报名时间1天)。
2.报名地点:市政府办综合科(市委市政府大院二楼。联系电话:8224315、823612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
(5)《市依法行政研究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6)本人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填写不真实者,一经发现将其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资格审查。市依法行政研究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在笔试前发给准考证。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5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调整遴选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为2013年1月18日,采取现场命题作文,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面试按遴选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15名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前8名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的对象中,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试用。
(四)试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5名试用人员,由市依法行政研究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用人员在六盘水凉都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无异议的,实行试用,时间3个月。
(五)体检
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六)录用
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参加考试人员在遴选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遴选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如发现遴选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市依法行政研究所遴选工作监督小组举报。举报电话:8224370、8236125。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依法行政研究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224315(市政府办综合科)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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