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和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07号),现就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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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阅读:1699 次 日期:2012-12-20 09:3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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