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利群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根据银监会《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政办发[2007]142号),以及盐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通知》(盐政办发[2008]89号)等文件精神,成立的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一亿元人民币。公司响应各级政府对“三农”工作政策,主要为“三农”业务提供相关资金服务,业务发展前景广阔。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全县招聘专业人才。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信贷部、风险审批部、财务部经理各1人;信贷及柜面经办员3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
3.滨海户籍。
(二)资格条件
1.财经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信贷及柜面经办岗须从事财经类工作3年以上,35周岁以内(1977年12月1日后出生);财务部经理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会计初级以上职称并从事财务工作3年以上,50周岁以内(1962年12月1日后出生);信贷部、风险审批部经理须从事金融业务工作3年以上,50周岁以内(1962年12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至1月6日
(二)地点: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
(三)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科目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60分)和面试(40分)相结合。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财经、金融基础知识等方面。
(二)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比例,直接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相加必须在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体检
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按1:1比例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如有体检不合格、放弃聘用及因其它原因不能被聘用的,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栏上公示。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将个人档案转至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档案未转入或审核有党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
聘用人员上岗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转正人员工资不低于县内其他小额贷款公司同类岗位平均水平,参加社会保险。
九、其他
滨海县利群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办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13770134510
联系人:姜先生
滨海县利群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办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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