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要,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水富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书记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平、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按比例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主要从事检察辅助、后勤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文秘、法律、新闻出版类相关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年龄为20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6月1日至2005年6月1日期间出生);
5.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用工方式
水富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不纳入单位正式编制,采用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用人需求确定是否续签。履行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5日至6月12日;
2.报名地点:水富市人民检察院四楼政治部402办公室;
联系人:范巧灵,联系电话:0870-8961363。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4.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信息复印件的户主页与本人信息页应在同一页面);②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报名者需填写《水富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表格在水富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自行下载),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报考资格。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要测试应试者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检察业务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6月19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携带2B铅笔、碳素笔以及橡皮擦,按准考证标明的考点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笔试分数在水富检察微信公众号以及水富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适时公布。
2.岗位技能测试与面试
岗位技能测试、面试由水富市人民检察院组织,采取在水富检察微信公众号以及水富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布信息、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具体的时间、地点、测试方式、面试方式等。
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排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以文字录入测试为主。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等额岗位技能测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等额面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3:3: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在水富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考察及聘用
体检工作由水富市人民检察院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后,由水富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及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签订劳动合同。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发放本院规定的试用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工资4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存的社会保险)。
八、其他事宜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五)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水富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水富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0-8639587。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九、本《公告》由水富市人民检察院解释。
水富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5年6月4日
报名表附件1:水富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xlsx
附件2:水富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doc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3ZJ0YIhblS9vbOT81w18Q